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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孫瑩 通訊員喻台北港式飲茶曉敏)寇某在商場倒騰黃金首飾時為了多賺差價,偽造商場印章和銷售小票,以舊換新。西城法院近日以偽造公司印章罪判處寇某有期徒刑六個月。
  寇某是一名專做商場“生意”的黃牛,他從各處低價收購來二手黃金首飾,然後在網上發佈信息,自稱能幫人烤肉以低於商場售價的價格買到商場的黃金首飾。如果有人聯繫,寇某先問好對方所要首飾的種類、款式,然後拿自己收購來的二手首飾到商場以舊換新,再以稍低於商場銷售價的價格賣給客戶,從中掙取差價。
  該商場規定,以舊換新時,凡是該商場原先售出的首飾每克收十幾元的加工費,不是該商場售出的首飾雖然也能以舊換新,但要收二十幾元的加工費。寇某收購來的二手首飾,並不都是該商場原融資先售出的,為了少付加工費,獲得更大差價,他上網找人私刻了三枚該商場的公章,偽造了銷售小票,然後拿著假小票到商場以舊換新。不過,換購時,該商場的工作人員發現寇某所持銷售小票系偽造,隨即報警。
  法院經審理,判處寇某有期徒刑六個月,在案扣押物品予以沒收。 J001  (原標題:澎湖民宿倒金黃牛為多賺差價 偽造商場印章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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